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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睡似乎已經是習慣了,或許換個角度來看,應該說是早睡:早上才睡。週一就是這樣,到了六點多才睡著,然而八點一到,鬧鐘就響了。我不清楚如此低落的睡眠品質會對我的生活造成什麼影響,脾氣應該沒辦法更暴躁,早上上課的精神也還可以(或許是因為我習慣下課時點根菸抽)。看來人的身體的潛力無窮,總是可以適應艱難的環境。

儘管如此,下午往往需要睡個兩三小時。說是需要,因為那是從上床算到自然醒的時間。
原本週一下午會到咖啡廳看書打發時間,等到六、七點再到公企中心上拉丁文;由於作息的調整,下午也沒有餘力待在咖啡廳。所以在台大上完課,到唐山找Junius吃過飯後,我通常都會回到宿舍補眠。

算了一下,如果這樣的作息可以持續的話,那表示我一天睡五個小時就夠了。如果一天可以只睡五個小時,扣除吃飯、洗澡,以及交通等其他必須花費的時間,我似乎還有十來個小時可以利用。聽起來蠻迷人的,我覺得。在這段時間裡,我可以讀書,可以發呆,可以做些事情,也可以什麼都不做。十分奢侈的行為,的確。

然而如此可怕的作息第一個影響的是我的記憶力。我固定會把萬用手冊放在書包裡,不僅可以記一些待辦的雜事跟要緊事,還可以記錄突然靈光一現的想法。但是因為上個禮拜的一場大雨,雖然常用的背包附了一個雨套,仍然躲不了濕透的命運。不僅背包濕了,裡面的書跟講義也慘遭池魚之殃。我只好換個書包,把舊的晾起來。但是我一直忘了把萬用手冊放到新的書包裡,儘管每次找不到時都會想到,可是一會到寢室又忘了。

這也許是託詞,也許這跟現在的作息無關,以前的女朋友都說我的記性不好。不過這裡要談的是影響,關於記性的書寫可能要在別篇文章裡談,如果我記得的話。

除了記憶力,閱讀速度似乎也受到影響。我自認閱讀速度屬於中上,達文西密碼差不多兩個多小時就可以看完。不過一提到閱讀速度,或許真正受到影響的是理解力,畢竟理解的高低影響了閱讀速度。昨天在唐山買了兩本跟詩有關的書,一本是《波赫士談詩論藝》,另一本是《島嶼邊緣》。波赫士那本是演講的產物,所以理應十分平易近人,畢竟那是要說出來讓聽眾理解的東西;然而在閱讀的過程中,我總是會一再駐足,反覆思量他所說的東西。因此,薄薄的一本書,竟然無法利用閒暇時間一口氣看完。

這可能又是託詞,也無關乎作息,因為詩的氣味是我陌生的,因而也是讓我恐懼的。所以如此的閱讀速度是必然之下的產物,是因為不熟悉。

或許吧,不過我並不討厭這種緩慢。因為讀那本書給了我一種特異的愉悅,就像是突然發現伏特加也可以那麼好喝一般。我習於閱讀,但是閱讀的愉悅來自於哲學著作,而不是任何文學作品。詩、歌、散文、戲劇等等,我或許會感受到它們的優美,但是在閱讀之中沒有絲毫「把玩」的感覺;反倒是過去在閱讀康德的時候,心中總是時常湧現「無入而不自得」的快樂。可能是氣質使然吧,儘管我喜歡質樸的詩經跟樂府古詩,但那依然是異於我的他者。

威士忌喝完了,正苦惱著今天不知道該以什麼搭配閱讀,剛好瞥見窗外沾了點醉意的月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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