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問,本質決定存在也是你的想法嗎?
或者只是你觀察到的作者的意思?
如果本質決定存在是否表達許多事情是命定的?
之前有一篇關於《當我們同在一起》的心得,最近剛好有位朋友提了上面的問題。
這些問題十分有趣,有些部分甚至是我在書寫途中未曾想到的。儘管可能無法回答
很完整,不過當成閒聊、拋磚引玉的淺見也是無妨。
首先,「本質決定存在」是不是我的想法,這點我無法給出肯定的答案。這樣說或
許會讓人覺得莫名其妙,不過不知為何,我對於「的」總是有著一種畏懼。這裡的
「的」沒有什麼歧義的空間,代表著genitive而不是adjective。然而什麼情況下我
可以界定這是「我的」想法?這個想法有多少成分是由我所出(from),而且固著
於我的身上?「我的」想法本身又代表了什麼意思?「我的」跟「你的」在這裡取
得了何種關係?
這些疑問出現在我的腦裡,因此我無法說出一個肯定的回答。我只能說,「本質決
定存在」是我當時閱讀《當我們同在一起》時,對於「人生重來一次」這個情節所
引發的想法。我的思路並不那麼一致,因此對於其他事物的理解或許會與這個想法
有所衝突。所以我無法確認這會是「我的」想法,就像黑格爾在《精神現象學》裡
所提到,當你寫下:現在是晚上八點,這時就已經不是八點了。
其次,某個屬於我的想法跟我觀察到作者的意思,這兩者之間可以沒有對立。或者
這麼說,「本質決定存在」可以同時不是「我的」想法,也不是我觀察到的作者「
真意」。由於對兩個問題的不確定,因此我在這裡出現了失語症。或許這純粹只是
因為不敢面對自我所導致的症狀,或許我所恐懼的其實是「自我的不確定性」。
所以我只好駐足於此,不在這裡跳,而是在羅德島。
「本質決定存在」跟「命定」的關係不是那麼容易梳理,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。不
過作為拋磚引玉之用,淺見的提出是必要的。所以我只談一點:因果律。一般或許
會認為,由於存在被決定了,那麼人的行為被決定就是理所當然的推理。就像是希
臘悲劇常出現的主題:性格決定了一個人的命運。但真的是這樣嗎?
希望我不是在紮稻草人。
除了希臘悲劇,我們千萬不能忘記另一個教誨:認識你自己。如果「命定」指的是
因果律的確定,那麼這個因果律是如何來的?只要投足夠的錢,選擇正確的按鈕,
我就可以喝到販賣機裡的可樂。所以在足夠錢的前提之下,按鈕是因,而掉落的飲
料是果。但是你如何認識人類的因果律?你永遠只能回溯。回溯的意思就是從一個
已經知道的結果,往回推論它的原因。而由於這是推論,因此確定性並不是那麼強
烈。
當人在選擇的時候,我們可以直接了當地說他是被決定的,畢竟人總是活在一個既
與的脈絡之下。但是在這個社會脈絡下做了決定之後呢?由於無法確定未來的果,
使得任何對於因的推測都是蒼白的。頂多丟下一句:你總是被脈絡決定。這種對自
由可能性的質疑,我以為是十分無力的。
或許我只是紮了一個稻草人,不過作為一個淺見,這也是一個可能性之一。
- Jan 13 Sat 2007 01:05
本質與存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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